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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杀害儿媳抛尸二审维持死刑!

时间:2024-08-07 11:19:22 三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2023年7月16日,被害人小雯(化名)的亲属那里获悉。福建南安一名男子戴某华因家庭纠纷导致的残忍杀人案件在经过多个法律程序后,最终维持了一审的死刑判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6月25日对此案作出的终审裁定。

  回溯案情,2021年8月20日早晨7点左右,因为琐事,戴某华与其儿媳小雯发生口角,然后在家中的杂物间内,用手臂扼住了小雯的脖子,直到她倒在地上动弹不得。戴某华出于对罪行被揭发的恐惧,在当天的7:20左右,驾驶面包车将小雯带至一处垃圾场,然后泼了汽油在小雯身上焚烧。随后,他又驾驶面包车将小雯的残余尸骨载至一处山沟抛弃。在这个过程中,戴某华还隐藏了小雯的电动车,丢弃了她的手机和他自己的作案衣物,并在其儿子寻找小雯时误导他。

  在经过法医鉴定后,被害人小雯的尸体焚烧后高度碳化,残存的尸骨和软组织上未发现明显的开放性锐器损伤,死因无法确定。

  早在2022年3月15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虽然本案源于家庭纠纷并由一时的冲动引起,但戴某华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后,又有毁尸灭迹,试图掩盖罪行的行为,其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因此应予以严惩。对于这一判决,戴某华在庭上提出了上诉。

  在戴某华的上诉中,他坚称自己没有杀害小雯的动机,他只是想教训和教育她,但由于一时的冲动,不慎导致小雯死亡,因此他的行为应被视为过失致人死亡。他也指出,一审未认定他投案自首的情节是不当的,此外,他认为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的一时冲动的激情犯罪,他在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愿意进行赔偿,因此,原判的刑罚过重,他请求从轻处罚。

  福建高院在审理后认为,戴某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此外,他还有丢弃和藏匿证据,误导寻人等行为,试图掩盖罪行、逃避侦查,并且未能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戴某华的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予以严厉的惩罚。因此,戴某华和他的辩护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均未被采纳。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员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也被采纳。因此,维持了原判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经过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对戴某华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案件引起的社会震动,不仅因为其残忍的犯罪行为和家庭纠纷引发的悲剧,还因为对法律的认知和执行。这是一起关于家庭,关于冲动,关于法律公正的故事,也是一则对法律严惩残忍犯罪的重要警示。此案再次提醒我们,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无论犯罪的动机如何,犯罪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记平台